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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泰青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招商代理 欣泰青 0.1g*10粒

来源:298医药网 时间:2023-11-18 05:23:14

招商代理名: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
招商商标:欣泰青
招商厂家: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零售价:¥8.70
规格:微丸型 0.1g*10粒
包装单位:盒
剂型:胶囊剂
证号:国药准字H20066985
商品条码:6926316888535
主治疾病:头痛 牙痛 风湿性关节炎 骨关节炎 类风湿关节炎 肩痛 腱鞘炎 关节肿痛 痛风性关节炎 慢性关节炎 原发性痛经 脊柱关节病 软组织风湿性疼痛 滑囊炎肌痛

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

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说明书:

  •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
  • 【商品名/商标】欣泰青
  • 【规格】微丸型 0.1g*10粒
  • 【主要成份】双氯芬酸钠。
  • 【性状】欣泰青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或微黄色球形小丸。
  • 【功能主治/适应症】用于:①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慢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期或持续性的关节肿痛症状;②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③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创伤、劳损后等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牙痛,头痛。
  • 【用法用量】口服:本品须整粒吞服,勿嚼碎。一次100mg(1粒),一日1次,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1.胃肠反应:为最常见的不良反应,约见于10%服药者,主要为胃不适、烧灼感、返酸、纳差、恶心等,停药或对症处理即可消失。其中少数可出现溃疡、出血、穿孔;2.神经系统表现有头痛、眩晕、嗜睡、兴奋等;3.引起浮肿、少尿,电解质紊乱等不良反应,轻者停药并相应治疗后可消失;4.其他少见的有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极个别出现黄疸、皮疹、心律不齐、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停药后均可恢复。
  • 【禁忌】1、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5、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 【注意事项】(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2)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用药期间应常规随访检查肝肾功能。(3)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4)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致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血清尿酸含量下降,尿酸含量升高。
  • 【药物相互作用】(1)饮酒或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同用时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有致溃疡的危险。长期与对乙酰氨基酚同用时可增加对肾脏的毒副作用。(2)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及血小板聚集抑制药同用时有增加出血的危险。(3)与呋塞米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4)与维拉帕米、硝苯地平同用时,本品的血药浓度增高。(5)本品可增高地高辛的血浓度,同用时须注意调整地高辛的剂量。(6)本品与抗糖尿病药同用时,可影响后者的疗效,故需慎重考虑。(7)本品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可影响后者的降压效果。(8)丙磺舒可降低本品的排泄,增加血药浓度,从而增加毒性,故同用时宜减少本品剂量。(9)本品可降低甲氨蝶呤的排泄,增高其血浓度,甚至可达中毒水平,故本品不应与中或大剂量甲氨蝶呤同用。(10)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与保钾利尿药同用时可引起高钾血症。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动物试验对胎鼠有毒性,但不致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老年患者用药】本品可致或加重老年人胃肠道出血、胃溃疡和穿孔,慎用。
  • 【儿童用药】14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
  • 【药理毒理】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的镇痛、抗炎作用是通过对环氧化酶有抑制而减少前列腺素的合成,尚有一定抑制脂氧酶而减少白三烯、缓激肽等产物的作用。急性毒性试验结果:大鼠经口LD50为150mg/kg;小鼠经口LD50为390mg/kg。
  • 【药物过量】药物过量时应采用下列治疗措施:应尽快采取洗胃和活性炭处理,以阻止其进一步被吸收。对并发症,例如血压过低、肾衰竭、惊厥、胃肠刺激、呼吸抑制,应进行支持治疗和对症治疗。
  • 【药代动力学】口服吸收,完全。与食物同服降低吸收率。缓释口服药在约4小时后血药浓度达峰值,表观分布容积0.12~0.55L/kg。药物半衰期约2小时。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9%。在乳汁中药浓度极低而可忽略,表现分布容积0.12~55L/kg。大约50%在肝脏代谢,40%~65%从肾排出,35%从胆汁、粪便排出。长期应用无蓄积作用。
  • 【贮藏】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6985
  • 【生产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
  • 【条形码】6926316888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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