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前的位置:首页 > 药品说明书 > 医疗器械

国仁特定电磁波治疗器招商代理 L-I-4

来源:298医药网 时间:2023-11-21 00:01:14

招商代理名:特定电磁波治疗器
招商商标:国仁
招商厂家:重庆市国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参考零售价:¥918.00
规格:L-I-4 双头立式
包装单位:台
证号:渝械注准20182260111
适用范围:对闭合性软组织损伤、肩周炎、急慢性风湿性关节炎、小儿腹泻起理疗作用。

特定电磁波治疗器

特定电磁波治疗器说明书:

  • 【产品名称】特定电磁波治疗器
  • 【商品名/商标】国仁
  • 【结构与组成】台式治疗器由治疗头、支臂、控制盒、塑料支柱(若适用)、配重组成;立式治疗器由治疗头、支臂、控制盒、立柱、脚架、脚轮、接触式软治疗头(若适用)、电针片(若适用)、电极片(若适用)和银针夹(若适用)组成。
  • 【功能主治/适应症】对闭合性软组织损伤、肩周炎、急慢性风湿性关节炎、小儿腹泻起理疗作用。
  • 【用法用量】1.将电源插头插入有接地装置的插座上(三眼插座中线接地);此时“电源指示”灯亮,表示电源接通;2.将面板上的定时器旋钮向右旋至所需的治疗时间(0-60min)或向左旋至“ON”处,“工作指标”灯亮,表示治疗仪处于工作状态;3.在预热5-10分钟后,即可对患部进行照射;4.使用时,灯头与被照射部位间不得有遮隔物;灯头与患部之间的距离要求为20-30厘米;5.视病情的轻重,一般情况下每次使用30分钟至1小时,具体照射部位的使用时间和安全照射距离应遵医嘱;如在使用过程中你的身体出现不适,请立即停止使用,并在咨询专业的医生后再进行使用。6.如在使用过程中产品出现不正常的状况,请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我公司。
  • 【注意事项】1.高热病人慎用,危、急、重症病人需到医院抢救治疗。2.无神经知觉患者,严禁独自使用。3.对眼部照射必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4.对于其接受治疗部位热敏感性差的患者,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5.照射位置不当时,有过热灼伤的危险。6.倾倒有造成烫伤的危险。7.非专业人员、请勿拆卸电源盒等部件。8.严禁灯头与患部之间的距离在20厘米以内使用。9.机型损伤初期、严重出血者禁用。
  • 【生产厂家】重庆市国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注册证号】渝械注准20182260111
  • 【生产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6号19幢6号;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凰镇威灵寺村催家坪组25号

我要代理

代理:
姓名:
电话:
渠道:
地区:
验证:

点击验证码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