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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特甲硝唑芬布芬胶囊招商代理 36粒 成都倍特药业

来源:298医药网 时间:2023-11-30 21:53:26

招商代理名: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招商商标:倍特
招商厂家: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参考零售价:¥9.50
规格:36粒
包装单位:盒
证号:国药准字H51023593
商品条码:6923528198612
主治疾病:牙周炎 牙龈炎 口腔炎 舌炎

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甲硝唑芬布芬胶囊说明书:

  •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 【商品名/商标】倍特
  • 【规格】36粒
  • 【主要成份】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胶囊含甲硝唑100mg,芬布芬75mg。
  • 【功能主治/适应症】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等疾患。对口腔炎,舌炎等亦有一定疗效。
  •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一日总量不超过14粒。
  • 【不良反应】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 2.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1)胃肠道反应,如胃痛、胃烧灼感、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少数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3)过敏反应、皮疹、麻疹、瘙痒等。(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6)白细胞数轻度下降、血清转移酶微升等较少见。
  • 【禁忌】1.对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阿司匹林引起哮喘者禁用甲硝唑芬布芬胶囊。3.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患者禁用4.血液病、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5.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7.儿童禁用
  • 【贮藏】遮光,密封保存(10~30)
  • 【生产厂家】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3593
  • 【生产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5号
  • 【条形码】692352819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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