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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野苏颗粒招商代理 8袋

来源:298医药网 时间:2025-04-06 17:28:19

招商代理名:野苏颗粒
招商商标:白马
招商厂家:江西杏林白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零售价:¥10.75
规格:6g*8袋
包装单位:盒
剂型:颗粒剂
证号:国药准字Z10940007
商品条码:6918440055235
主治疾病:胃脘疼痛 腹胀 嗳气 气滞寒凝

野苏颗粒

野苏颗粒说明书:

  • 【产品名称】野苏颗粒
  • 【商品名/商标】白马
  • 【规格】6g*8袋
  • 【性状】白马野苏颗粒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涩、咸。
  • 【功能主治/适应症】理气调中,和胃止痛。用于气滞寒凝所致胃脘疼痛,腹胀,嗳气。
  • 【用法用量】口服,用温开水冲服,一次6克,一日3~4次。
  • 【禁忌】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肝肾功能不全及糖尿病患者禁服白马野苏颗粒。
  • 【注意事项】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胃热痛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渴、口臭、胃中嘈杂易饥、大便秘结、甚则口腔糜烂、牙周肿痛。5.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白马野苏颗粒。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密封。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江西杏林白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40007
  • 【生产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郊新祺周桑海南路490号
  • 【条形码】691844005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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