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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咽解毒颗粒招商代理 10袋 无蔗糖 永丰

来源:298医药网 时间:2025-05-19 13:14:34

招商代理名:利咽解毒颗粒
招商厂家: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参考零售价:¥22.00
规格:无蔗糖 6g*10袋
包装单位:盒
剂型:颗粒剂
证号:国药准字Z13020365
商品条码:6924060911059
主治疾病:咽痛 急性扁桃体炎 急性咽炎 咽干 外感风热 发热恶寒 喉核红肿

利咽解毒颗粒说明书:

  • 【产品名称】利咽解毒颗粒
  • 【规格】无蔗糖 6g*10袋
  • 【主要成份】板蓝根、金银花、连翘、薄荷、牛蒡子(炒)、山楂(焦)、桔梗、大青叶、僵蚕、玄参、黄芩、地黄、天花粉、大黄、浙贝母、麦冬。辅料为糊精、阿司帕坦。
  • 【性状】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苦,微甜(无蔗糖)。
  • 【功能主治/适应症】清肺利咽,解毒退热。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痛、咽干、喉核红肿、发热恶寒;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4次。
  •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 【禁忌】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1.忌烟酒、辛辣、鱼腥及过咸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不适用利咽解毒颗粒。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利咽解毒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密封。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3020365
  • 【生产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城东向阳街
  • 【条形码】692406091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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