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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正感冒炎咳灵颗粒招商代理 6袋

来源:298医药网 时间:2023-07-20 09:41:32

招商代理名:感冒炎咳灵颗粒
招商商标:普正
招商厂家:江西普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零售价:¥0.00
规格:10g*6袋
包装单位:盒
剂型:颗粒剂
证号:国药准字Z20080461
商品条码:6936894900222

感冒炎咳灵颗粒

感冒炎咳灵颗粒说明书:

  • 【产品名称】感冒炎咳灵颗粒
  • 【商品名/商标】普正
  • 【规格】10g*6袋
  • 【主要成份】板蓝根、一枝黄花、一点红、甘草、生姜。辅料为糊精、羧甲基纤维素钠、甜菊素。
  • 【性状】感冒炎咳灵颗粒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功能主治/适应症】清热解毒,止咳。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咳嗽,咽喉肿痛;咽炎,扁桃体炎,及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症状者。
  •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 【禁忌】孕妇禁用感冒炎咳灵颗粒。
  •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感冒炎咳灵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 3 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感冒炎咳灵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 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密封。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江西普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0461
  • 【生产地址】江西省峡江工业园
  • 【条形码】69368949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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