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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娃小儿肺热咳喘颗粒招商代理 11袋

来源:298医药网 时间:2023-08-26 12:31:18

招商代理名: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招商商标:葫芦娃
招商厂家: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零售价:¥19.80
规格: 4g*11袋
包装单位:盒
剂型:颗粒剂
证号:国药准字Z20033152
商品条码:6941914217747

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小儿肺热咳喘颗粒说明书:

  • 【产品名称】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 【商品名/商标】葫芦娃
  • 【规格】 4g*11袋
  • 【主要成份】麻黄、苦杏仁、生石膏、甘草、金银花、连翘、知母、黄芩、板蓝根、麦冬、鱼腥草。辅料为蔗糖粉。
  • 【性状】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颗粒,味甜。
  • 【功能主治/适应症】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感冒,支气管炎属痰热壅肺证者。
  •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三周岁以下一次3克,一日3次;三周岁以上一次3克,一日4次;七周岁以上一次6克,一日3次。
  •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小儿肺热咳喘制剂可见以下不良反应:腹泻、呕吐、恶心、腹痛、腹部不适、腹胀、皮疹、瘙痒、潮红、食欲减退、过敏反应等。
  • 【禁忌】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者不适用。
  • 【注意事项】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小葵花小儿肺热咳喘颗粒。4、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者不适用。5、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小葵花小儿肺热咳喘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本品含蔗糖,糖尿病患儿慎用。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密封。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33152
  • 【生产地址】海口保税区6号厂房西B区
  • 【条形码】6941914217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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